(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事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文件和配套规定,对此,在宣传方面有两点要把握好。一是按照两个《条例》的宗旨、原则等基本精神进行宣传,把握尺度。比如《禁止传销条例》的立法宗旨是“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要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原则;《直销管理条例》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基本精神是从严监管。因此,对传销行为应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的态度,在宣传上要主动,要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对直销活动应持有序发展、规范运行、严格管理的态度,在宣传上要客观、谨慎。二是按照两个《条例》的具体规定进行宣传,力求准确。比如传销和直销的概念,我们不能把传销或直销的概念人为扩大,解释成包含多种行为的“筐”,把不属于传销或直销的事情都归进来。又如曝光典型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准确定性为前提,特别是行为主体和发生地要准确。 生日祝福http://www.qiake.net/
(二)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宣传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主要监管执法部门,公安、商务部门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打击传销工作应在政府领导下进行,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实践证明,我们从事的工作,特别是打击传销工作,单靠任何一家都不可能把事情全部做好,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因此在宣传中,一是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二是要宣传政府的领导和部门协作,讲成绩时要客观,必要的时候可以联合有关部门一道组织宣传。
此外,当开展社会宣传或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介绍汇报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全面客观。比如,在介绍工作成绩时,同时要指出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造成“已经天下太平”的误导;分析存在的问题时,要结合工商工作提出下一步的措施打算,避免产生“当地传销问题非常严重,已经失去控制,工商部门束手无策”的错觉。
(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影响提高宣传效果
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就要了解媒体的特点,掌握其运作方式。广播、电视和政府主办的报纸、刊物等主流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具有新闻性和时效性,面向全社会,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信誉,是人们了解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的政策规定,揭露传销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性及表现形式、行为特征、惯用手段,分析典型案例,介绍直销的概念和管理制度,解答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提醒、提示出现的新情况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报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有关工作等等,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营造人人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传销的社会氛围。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