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虽然经常看小说,也经常被小说感到或震撼,但我却没试过单独给一本小说写读后感,甚至从小到大也没主动写过一篇读后感,这次竟然破例,连我都觉得惊讶。
还是要交代一下,我看的是哪本小说——《登云》,要是说说这本小说的“来历”了,这本书还是八月份暑假的时候,我趁三联“三联”执笠的时候,因为打折便宜,顺手买来的,本来打算去北京旅游的时候拿来消磨时间的,很明显,它被冷落了,直到现在我才翻出了,隔了3个月,它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它能让我浪费做作业的时间来为它写下这篇读后感。
好吧~要是让我老妈知道我利用做作业的时间来看小说,肯定要被她骂一顿了····-_-而我这么迫切写下来,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不少感触。这次的感触,不止来自小说的情节,人物给我带来的,还有我从小说联想自己的,所以说这次感触有点不同。
这篇东西我就不着重写小说的内容了,因为我不会概况,也没那样的时间,稍微介绍就好啦,《登云》是玄幻小说,女生应该不会太热衷,不过男生应该都喜欢,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唐缺,尼玛滴,是不是人啊!能把小说写成这样,从头到尾情节至少十几次峰回路转,次数多就算了,每次转得都那么彻底,让我无语,每次等他解释完,我都会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发出原来如此的感叹,然后谁知道,吧唧一下峰回路转,又完全打破我原以为是真相的真相。就这样真相在一次次吧唧吧唧的打破和形成间互换,真TM的,弄死我不知道多少脑细胞,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使小说很吸引,至少我觉得不错。
写了以上那么多,我还是没有进入正题,的确有点废····先说说我对男主角的看法。安弃,一个自以为被一切抛弃。(注意是被一切抛弃,不是抛弃一切)虽然是玄幻小说的男主角,但是我觉得他是我看过最真实的男主角,他不帅,很自私,胸无大志虽然有着非同寻常的身世,却是个很让人同情的身世,也没有任何超能力,打败敌人的无敌法宝就是够滑头,当然也可以说好听点,是聪明。但他确实是个英雄,虽然是个小混混英雄。而让他成为英雄的最大转变的原因,是他唯一的真正的朋友方仲,他们怎么成为朋友的,我就不说了,真正对这本书有兴趣的人再自己去看吧,安弃永远也想不到可以有这样的朋友吧。他真的很幸运···方仲为安弃而死,虽然很老套,但这次却是不一样的感动,我第一次想,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这样的吧···不好意思,文笔有限,写不出他的好,不过我很喜欢这个又傻又天真又单纯也真诚的方仲····
继续说回男主角安弃,很喜欢他,因为他最“垃圾”,最不能打的就是他,看小说看得太多主角是无敌变态超人型的,所以特别喜欢这样垃圾的主角,但是他也逃脱不了身负战胜邪恶,挽救地球,k死boss,成为英雄的光荣使命。喜欢他的滑头,喜欢他的无赖,喜欢他的真实····生日祝福http://www.qiake.net/
世界末日的确是很狗血,很老掉牙滴剧情,不过在《登云》的世界末日还没到来,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可是正义的人们为了后世的幸福,想尽一切办法甚至牺牲自己的名誉,清白,性命来阻止末日的降临,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人能战胜一切困难的精神吧!不知道为什么,这让我想起2012,2012在现在已经很少让人提起了,在之前,2012是全世界最热门的话题,那时候,我还读初三。那时候真的有想过,要是2012真的世界末日也不错,那就不用读书,不用考试,不用做那么多又累又不情愿却有不得不做的事,反正人类社会也有那么多弊端,一下毁了更好。现在虽然只过了1年多,可是我的态度变了,不想世界末日啊!!!当然我不想世界末日不是为了全人类,全社会的方面去考虑滴。我哪有那么伟大,我很自私的好吧···跟你们每个人都一样。而我的自私是现在过得也不错啊,读书虽然还是累,考试还是那么打击人,高考还是那么大压力,不过现在不同了,现在累的有价值,有动力。呵呵,因为心里多了一个人嘛!跟她在一起让我很幸福,既然幸福,我才不要世界末日,世界末日跟最爱的人一起死去浪漫是浪漫了,但很狗血,让世界末日滚蛋去吧!!我要的是天长地久,幸福到永远。当然这现在只是美好的愿望,但我们都会为之努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呵呵。所以,滚你的世界末日,有多远滚多远!!
好吧,我承认,这是我最无厘头的小说感想,只能勉强说一句我想象力多过头了,可是谁让我就是这样想呢,没办法,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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