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享受城市低保并在待遇领取期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无”人员和无工作优抚对象,还需提供《达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初次参保须提供原件。
四、缴费标准及待遇支付
缴
费
类
别
未成年人
18周岁
(含18周岁以上)
三无人员、无工作优抚对象
各类在校学生
最高待遇支付标准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
一般人员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
2010年春季入学(2010.3.1-2010.8.31)
2010年春季入学(2010.9.1-2011.8.31)
基本医疗
30元
0元
180元
130元
0元
20元
30元
6万元
补充医疗
50元
50元
65元
65元
65元
25元
50元
15万元
合计
80元
50元
245元
195元
65元
45元
80元
21万元
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医院类别 生日祝福http://www.qiake.net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住院起付标准
200元
300元
450元
750元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70%
65%
60%
55%
补充医疗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余部分
在校学生超过500元以上的和其他城镇居民超过12800元以上的按60%支付;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达州境内按70%支付,境外按60%支付。
六、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付规定
一类门诊疾病及支付比例
报销范围
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斥、肾功能衰竭透析
按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报销,且按所治疗的医院等级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类门诊疾病及支付比例
报销范围
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
按50%报销,每月最高报销100元,不计算起付标准
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七、建立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
居民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每人每年30元,从统筹基金中划解,个人不再缴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每年度(学生为每学年,下同)超过300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日常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支付标准为35%,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在居民居住辖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结算。
八、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当年不予补办,需等到次年申报办理,且自办理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九、缴费时间及续保规定
居民医保费实行按年度一次缴纳。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学生9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逾期不缴,视为中断参保,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中断参保或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不计算居民个人连续参保时间,若需续保应重新计算参保起始时间。
十、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除急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伤害的;
5、因自伤、自残、酗酒、戒毒等进行治疗的;
6、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性传播疾病等进行治疗的;
7、未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核准转诊转院的;
8、未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核准的各类物理治理、针灸、推拿按摩等;
9、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金不予支付;
10、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情形。
通川区医保局
二0一0年八月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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