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掌握营养学、临床营养学基础理论与技能,对机体代谢及脏器功能具有一定的判断分析能力:营养素种类、理化性质、生理作用、缺乏与过量的临床表现;食物来源及食物营养价值;人群营养需要量标准;常用食物的营养素含量、食疗作用、药膳;各种常见疾病及危重症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营养代谢特点;医院膳食适应症;肠内肠外制剂的种类、组成、剂型、营养素含量;营养不良的概念、种类、特点、诊断;营养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的内容。
3. 掌握临床营养科常用的诊疗技术:人体测量方法包括身高、体重、皮褶厚度、围度等;营养评价的计算;人体营养素需要量计算、食物换算基本方法;营养生化代谢指标测定及实验室检查;病史采集和医疗文件书写;医院膳食食谱编制;营养治疗性软件使用等。
二、 临床营养护士
1. 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 掌握营养学、临床营养学相关知识理论:营养素种类、生理作用、缺乏与过量的临床表现;医院膳食适应症;肠内肠外制剂的种类等内容。
3. 掌握临床营养治疗的专业技术:肠外、肠内营养液的配制方法;无菌操作规范;临床营养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营养治疗的临床护理与监测。
三、 临床营养厨师
1. 经过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 掌握临床营养膳食治疗的专业理论:营养素种类、理化性质、食物来源及食物营养价值;人群营养需要量标准;常用食物的营养素含量、食疗作用、药膳制作、治疗膳食的种类、医院膳食适应症。
3. 掌握临床营养膳食治疗的专业技能:医院膳食的制作;食品留样;防火操作。
四、 配膳员
1. 经过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 了解临床营养膳生日祝福http://www.qiake.net/ 食治疗的专业理论;食物来源及食物营养价值;人群营养需要量标准;常用食物的营养素含量、食疗作用、药膳;常见疾病的膳食原则;医院膳食适应症。
3. 掌握临床营养膳食治疗专业技能:医院膳食制作;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餐具消毒。
附件 临床营养科从业人员标准
一、营养医师
⒈ 来源:正规医学院校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经过3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后,再经过1-2年的临床营养专业专科培训的人员。
⒉ 权限:具有出门诊、进行会诊、制定营养支持方案、开营养处方等权力。
⒊ 人员数量: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150。
⒋ 晋升路线:营养医师系列。
二、营养技师
⒈ 定义:非医学院校毕业而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人员。
⒉ 晋升路线:营养技师系列。
⒊ 权限:初级技师不具有出门诊、进行会诊、制定营养支持方案和开营养处方等权力;晋升中级技师后再工作满3年者经过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的考核合格后可具有出营养咨询门诊、进行会诊和制定部分营养支持方案的权力。
⒋ 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三、营养护士
⒈ 来源:正规医学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专科护理培训的人员。
⒉ 晋升路线:营养护师系列。
⒊ 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讨论稿)
科室的功能和任务:
科室统一名称“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筛查、营养评价、营养相关疾病诊断及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 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工作。
2 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病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 确立各种疾病的营养治疗方法、开具营养医嘱;
4 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
5 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制剂(肠外、肠内营养制剂等)。
二、科室执业条件:
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人员配备
1 临床营养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 临床营养科主任应作为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执业医师证或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称。
3 营养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50~200,不少于2人。营养技师为非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但具备临床营养技师资格者。
4 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
5 临床营养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或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前应接受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6 临床营养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
临床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临床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必要的建筑面积。临床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
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与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管理规范设立肠外肠内营养配置室。
三、基本工作范畴:
1 负责门诊和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
2 负责营养治疗相关的实验室指标检测,为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提供依据。检测方法符合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
3实施肠内营养治疗病人的诊查、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要求治疗方案个体化,并根据病情每日进行营养医嘱调整)及肠内营养液配制工作,配制时遵守操作规程。
4 膳食操作间负责按照膳食医嘱完成住院患者治疗膳食和基本膳食的预约、统计、配备、制作等工作,并运送至病人床前。
5 负责引进及采购、使用及管理由专业委员会审核认证的非药品类营养制剂。
四、业务管理:
1 临床营养科工作以患者营养治疗为重点,独立设置,面向全院开展工作。
2 临床营养科工作由医疗机构的医政部门管理。医院应不断加强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临床营养工作路径,确保医院临床营养工作顺利完成。
3临床营养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协助科主任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质量控制:
临床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临床营养科应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各职能部门(医疗、护理、医院感染、安全等)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
建立科室及各功能区域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① 查房、会诊制度 临床营养科实行住院患者查房制度,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会诊的相关规定。书写营养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件。建立交接班制度。
② 各功能区域工作制度 包括营养门诊工作制度、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膳食操作间工作制度。
③ 住院患者的医院膳食实行预约、分发、送餐工作制度和餐前检查(住院患者医院膳食的种类、质量应由营养师检查确认后方可送至病区)制度。
2建立完整的医院膳食医嘱执行制度 住院患者饮食医嘱由负责医师开具,医嘱护士执行,膳食医嘱与所患疾病诊断相符。医院膳食由膳食操作间遵照医嘱制作,送至患者床前、冬季注意保温。
3其它相关制度:
① 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完善的帐目管理、登记、盘存、审计、库房管理等制度。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② 卫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原料档案、餐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等。
③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包括餐具消毒细菌培养制度、工作区空气细菌培养制度。重点为无菌操作制度和交叉感染的预防。
4建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制度,专人负责,保持仪器设备随时正常使用,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建立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保证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适宜的技术操作能力,并定期进行评估。
6建立各岗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六、院内安全管理
1医疗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查房、门诊、会诊等工作制度,医疗文件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护士在执业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医院医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2食品安全制度:包括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制度。建立食物中毒紧急预案。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3临床营养科要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规范和肠内营养液配制的无菌操作,建立医院感染管理档案,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检查。
4营养学科整体布局应使医疗区域、膳食操作间和生活辅助用房区域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医疗区域和膳食操作间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工作区域应控制非本科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非医务人员的进入。具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消毒装置。
5防火、防盗管理:重点加强防火工作,接受医院安全部门的检查。
6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接受医院医风建设部门的检查。
七、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提出行业相关管理标准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开展对临床营养科的检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
2009.3.13
社区营养门诊的建设与管理指南(讨论稿)
营养门诊的功能和任务:
门诊统一名称“营养门诊”,是负责对门诊慢性病患者及社区高危人群进行营养筛查、营养评价、营养相关疾病咨询、指导及管理维护的门诊。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 负责门诊慢性病病人的营养咨询、营养状态评价、营养指导及管理维护的工作,确立各种疾病的营养治疗方法、开具营养医嘱;。
2 负责社区高危人群营养咨询、营养教育普及的工作(常见营养相关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管理)。
二、门诊执业条件:
专病门诊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人员配备
1 营养门诊应配备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
2 门诊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获得中国医师协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培训证书者。人数为1-2人。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
营养门诊应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必要的建筑面积,单独诊室,配备相应的营养评估器材。
三、基本工作范畴:
1 负责门诊患者营养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
2 负责营养治疗相关的实验室指标检测,为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提供依据。
3 为营养相关疾病的社区患者开具营养处方。
4 临床营养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
四、业务管理:
1 营养门诊由医疗机构的医政部门管理。
五、质量控制:
营养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六、院内安全管理
1医疗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门诊、会诊等工作制度,医疗文件书写规范,执业医师在执业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医院医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2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接受医院医风建设部门的检查。
七、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提出行业相关管理标准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开展对临床营养科的检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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