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久未写博文,心亦挂念。今将上月写就的文字略作修改发于此,希看与有识之士共同探讨。撰写本文时,博主尽量从客观、公正的态度出发,但实际上显然未必尽然,更深层次的东西未能触及,终至写就本文时言犹未尽,其原因自不待言。文中某些现状、特点、措施等等,博主亦尽可能只做客观陈述,并不表示博主反对或赞成等任何态度。故,在目前状况下,本文仅作抛砖引玉之用,如能引人作出深切思考而不至让人拘泥于个别字句以致误读,则幸甚之至。
众所周知,矛盾,无处不在。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社会矛盾,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当社会矛盾大量产生且趋于激化、难以化解时,真正找到其症结所在才是有效避免社会动荡的根本性题目。一言以蔽之:只有真正唱响“公平正义”的强劲乐章,认真理清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新思路,切实推进“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社会新进程,才能实现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的社会新转变,迎来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处置工作的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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