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今年起每年都将参加为期10天的军事轮训。城管军训到底有无必要?成都市城管局此举一经披露,就引起市民网友广泛争议(据3月20日《人民日报》)。
俗话说,有病乱投病。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把军训作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服务意识的一项举措,对于“重病”在身的城管队伍来说,这种积极医治的态度值得称道,本身无可厚非,公众也应给予理解。
其实,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军训就是进行国防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磨练意志,增强斗志,培养组织纪律性,树立起修身立人的标准;同时,还能丰富头脑,拓宽知识,增强体魄,促进做好本职工作,而决不是培训武打技能。诚如成都市城管局人事处处长李书健所言:“城管是人民的城管,城管人员执法时应站在更高的高度。军训的目的就是要让城管执法人员在部队的严训、严管、严教中,体验军民鱼水之情,从而树立服务、奉献意识,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显然,他们所追求的严格执法的“严”首先是针对执法人员的。军训就是对城管队员自身管理素质的强化,而不是为了提升应对被管理者的手上功夫。
那么,城管人员进行军训为什么又让一些市民和商贩感到诚惶诚恐了呢?比如,成都市路边商贩赵先生闻听此讯后便心里忐忑不安起来:城管部门现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我们早已领教无数次。如果城管再经军训,那将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从中不难看出,人们出现的心理慌恐,还是出于对军训目的意义的误读,深层次原因在于公民国防教育的缺失和国防意识的淡化。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国防教育法制化的国家里,比如,在美国、德国、瑞士等,军训是公民定期进行一项必修课。只要公民接到受训的通知,不论是在何时、何地、承担多么紧要的任务,都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军训。我国《国防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很明显,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的是让公民熟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不断提高个人的国防意识。这一点也早已被我国的大学和高中学生军训实践成果得到证实。所以说,单从国防教育的角度上讲,城管人员进行军训也是必须的。
由于军训是国防教育的重要载体,这也要求我们,既不能误读军训,也要防止误用军训,以保证军训的正确发展方向,为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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