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自律伦理学有三种:一种是以理性为根本的,叫做唯理论或唯知论;一种是以苦乐感情为基础的,叫做快乐主义;另一种则是以意志的活动为根本的,叫做活动主义。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得出善只能从意识的内在要求来说明,而不能从外界来说明。真理的标准归根到底在于意识的内在必然性(注意,我国的观点是真理的标准是实践检验,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他律伦理学想从外面来寻求善恶的标准,这将导致不能真正说明为什么必须行善的原因。唯理论想从意识的内在作用之一的理性来确实善恶的标准,虽然比他律伦理学前进了一步,但理并不能够确定意志的价值。快乐主义把意志与感情几乎看成是同一现象而只有强度的差异,这虽然有道理,但也是不对的。
什么是意志内在的要求呢?新年祝福网页 意志不是为他的活动,而是为已的活动,意志是意识的根本的统一作用。所以,所谓善就是意志的发展完成,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内在要求即理想的实现。依据这种根本理想的伦理学说就叫做活动主义。
这种学说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目的是幸福。但是达到这种目的的途径不是寻求快乐,而是完整的活动。我们在满足自己的要求或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总是幸福的,尽管有时我们处于痛苦之中,但仍旧可以保持幸福。孔子说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世人往往把自己理想的实现及要求的满足与利已主义及任性主义等同相视,然而我们认为,自己内心深处的要求具有巨大的威力,它是人生中最庄严的东西。
可以推论出,意志的发展完成,立即会成为自我的发展完成。因而可以说善就是自我的发展完成。也就是说,我们的精神发展出来的各种能力,能达到圆满成熟的就是最高的善。竹就是竹,松就是松,正象它们各自充分发挥其天赋性能一样,人发挥人的天性自然就是人的善。斯宾诺莎也曾说过,所谓“德”不外是顺从自己固有的性质而活动的意思。
因为美是在事物照理想一样实现时所得到的感觉,所以,活动主义下善的概念更接近于美的概念,因此,凡里善的,必定也是美的。从唯理论观点出发,我们还可以得到,凡里真的,必是善的。从这个角度看,真、善、美得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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