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记者"事件的增多,也暴露了目前法律对记者保护的薄弱,才使一些不法之徒胆大妄为.因此每位新闻记者都应该对职业的危险性做好准备,特别是那些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准备面对危险,学会应对危险,应是一门基本功.同时,为降低这种风险的危害性,有一些新闻机构给记者购买保险.如央视已经连续五年为"3.15"晚会剧组的记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武汉晨报》则专门为从事暗访的著名记者王浩峰办理了100万元的高额保险;前段时间有的地方又推出"记者险",虽然这些都能够使人身受到伤害的记者在经济上受到一定保障,但只有在法律上给予阻碍记者正常采访权利者以足够的威慑,给那些为了乌纱帽欺上瞒下的官员以足够的畏惧,才能使记者在采访时真正享有"人身保障". 在拥有众多的权利同时,就要承担更多的义务,所以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另一方面就是责任. 三、舆论监督的责任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我们具有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但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都给舆论监督工作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闻竞争压力的加大以及新闻报道方式的多样化,也会产生各种不规范的行为,所以必须强调新闻舆论监督的责任. 第一,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三贴近"原则为基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声音送到千家万户.努力形成权为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同时,舆论监督不是简单地暴露问题,不能蓄意炒作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积极投身到火热的现实生活之中,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增强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另外,舆论监督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守国家机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保护公民的名誉和隐私等等. 第二,要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严格自律.2003年9月份,新华社再次发起了"护牌行动",对在山西繁峙矿难中的违纪记者进行彻底查处.并开始重点整治所属机构和人员,以杜绝此类不道德行为.随后,全国各媒体都向社会作出了承诺,公布了自律公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新闻战线上开展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以加强记者、编辑队伍建设,同时还把"个人自律、单位管理、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问题,以在全社会树立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三,建立平等、交互式的媒体和社会的关系.舆论监督在本意上是指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的言论监督,但是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的监督,往往通过媒体来表现,通过那些流汗、流泪甚至流血的记者来表现.2003年,正是他们辛勤地奔跑、大声地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疾呼,不遗余力地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才谱写了一幕幕动人的篇章.从非典时期的全民总动员,到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从由城市拆迁、婚姻登记以及交通管理所引发的立法人性化大讨论到总理为民工追讨工资引发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热潮,无不显示出舆论和记者对整个事件发展的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正因如此,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榜人物中无一不是这类群体中的佼佼者:不顾个人生命安危,被黑社会扬言五百万买人头仍勇揭兰州证券黑幕,历时半年调查出租车公司黑幕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冒死闯进非典重症病房向观众报道第一现场的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hh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道义,是媒体赢得群众信赖的关键所在,更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 四、加快新闻法制建设 总而言之,规范新闻舆论监督,一方面需要政府与社会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就需要新闻媒体的自律,"坚持报实情、讲真话,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但是更重要的是健全法律制度.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需要法定,新闻舆论监督的责任也需要法定,依法保护新闻舆论监督权的同时,对新闻报道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正是法治时代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根本所在.所以,《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亮相,让我们看到了新闻法制建设的信心.虽然此等规定略显单薄,但倘若该条款能够通过,也无疑是对新闻采访、舆论监督、记者安全的重要保障.毕竟,新闻法制建设正在进步着. 注释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 1、参见《人民日报》2004年1月6日第5版. 2、引自新华社郑州2003年12月16日消息. 3、参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33条. 4、参见《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7日第5版. 5、据《齐鲁晚报》2004年1月11日A3版. 6、参见《法制日报》2004年1月19日第3版. 7、参见《法制日报》2004年1月6日第8版. 8、引自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9、参见《新闻评论写作》P19页.2000年9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秦. 10、参见《人民日报》2004年1月5日第5版. 11、根据新华社柏林2004年1月6日消息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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