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爱51代码网 >> 范文 >> 文章正文 |
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 七、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八、免疫效果监测 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各地应对免疫抗体进行及时检测,我部将组织两次全国性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活动。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2.免疫效果判定 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鸡群免疫抗体转阳率≥50%判定为合格。 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2: 口蹄疫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地区的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旅游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空衣壳复合型疫苗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为便于鉴别不同制苗毒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一个县区域内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使用活疫苗于断奶前后初免,4个月后免疫1次;或者,使用灭活苗于断奶后初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种母猪:使用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种公猪: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散养猪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猪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健康猪使用活疫苗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抗体IRPC值>20判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4: 猪瘟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疫苗在广东、湖南、河南、四川、江苏、山东、辽宁、福建、广西、江西、河北、北京、黑龙江、安徽、重庆、贵州等批准省份使用。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存栏猪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5: 小反刍兽疫免疫计划 一、要求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受威胁地区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免疫一次,对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3年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羊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上一页 [1] [2]
|
上一篇文章: 写给老师的百日祭文 下一篇文章: 小学班主任培训现状的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