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爱51代码网 >> 范文 >> 文章正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法律责任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3.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刷开户登记证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税收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探析
    《输赢》读后感
    《难忘的八个字》读后感
    这个世界会好吗梁漱溟访谈录读后
    宁要……不要……》读后感
    《草房子》读后感
    《金融改变一个国家》读后感
    《春宴》读后感
    中学生兴趣爱好调查问卷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探析
    《输赢》读后感
    《难忘的八个字》读后感
    这个世界会好吗梁漱溟访谈录读后
    宁要……不要……》读后感
    《草房子》读后感
    《金融改变一个国家》读后感
    《春宴》读后感
    中学生兴趣爱好调查问卷
    大学生专业兴趣问题的调查报
    上海老年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广济学校校风调研报告
    重走红军挑粮小道心得体会
    学生食堂就餐情况问卷调查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