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有效实施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现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课程理念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教师和学生应把握以下理念:
1.研究性学习活动是以问题为主线,探索研究问题的发生、发展、结果趋势,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过于强调接受性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
2.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所确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实践性、开放性、自主性、生成性等特点,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的必修课程。它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它对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3.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让学生保持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获得参与研究学习的体验;发展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研究性学习活动不以单一学科知识体系为基础, 不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而是突出不同学科知识之间的融合与综合,更加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鲜活的体验。没有课程标准和国家教材的课程,其具体内容需要学校根据教育部“课程方案”、省教育厅“指导意见”和本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确定,具有一定的生成性和适应性。
二、课程设置及内容
1、课程设置及内容安排
研究性学习活动可分为课题探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两大类。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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