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全方位开展行政监察、审计和监督工作
1.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阳光公务”
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学院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金库”治理和“回头看”工作,开展了“三项治理”和“三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基建工程招投标、教材图书采购、大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等工作的过程监督,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把握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促进招标、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三年来,学院纪监人员共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63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41次,参加市场调查37次,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验收52次。
2.认真开展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大力推动实施“阳光招生”
对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成人专科单独招生和高考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三年来,共参与普高招生3次,单独招生3次,成人招生3次、成人专科单独招生1次。即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杜绝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招生的顺利进行。
3.认真开展惠民工程监督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利益
纪检监察部门与财务处建章立制,明确收费部门、单位和程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监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专款专项,规范管理,确保奖助学金真正惠及广大学生;召开纪委工作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对师生员工反映的二级部门经费管理与发放等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维护好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
4.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行为,预防财务风险
纪检监察审计处与审计专业机构合作,对学院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三年来,审计发现14项问题,提出21项合理化建议以及4个方面的财务战略规划;对二级单位(部门)的教学组织管理费进行审计,严格清理“小金库”,规范了财经行为,预防了财经风险;对学院示范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审计金额3041万元;对学院十万元以下工程进行了内部审计11项,审计金额401694.98元,十万元以上工程进行了外部审计15项,审计金额4747903.29元,审减292718.12元
5.认真开展校务公开监督工作,大力维护学院民主管理
学院纪委认真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和监督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校务公开各项工作。三年来,对评职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提任、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均及时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督促行政和学院在全校教师大会、干部大会、教代会和各类座谈会等场合,通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管理、财务状况、新校区建设等重大事项,保障了学院民主管理渠道畅通,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保证了各级部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
学院纪委设立了“举报箱”、电子邮箱,公布了举报电话。三年来,共收到来信来访及上级转来群众来信9起,学生申诉5件,通过调查核实,均已回复;协调处理人事纠纷1起,对2名干部和教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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