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把作风建设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
2.切实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国家规定的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公款消费,二级单位(部门)自有资金假公济私消费,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严禁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参与赌博,收钱敛财,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上讲台。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3.坚持以良好的作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按照学院党委的战略部署,围绕创建高职教育应用本科院校建设、高等教育内涵质量建设、江津新校区建设、“五个校园”建设和教职工收入保障建设等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三项治理”和“三项行为”等专项工作的检查,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单独招生、教育收费、后勤购销、教材采购和学生食堂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学生负担工作;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奖助金学评定、职称评定、江津新校区集资建房、校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问题,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群众监管,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活动,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办好领导接待日、政风行风信箱和网络热线等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教代会、退委会、民主党派、学生会、学生社联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作用,促进学院和谐稳定。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监督,关口前移。做好领导干部、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江津新校区建设各种制度的建设,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同步跟进,保障干部与职工在5-7年后不因腐败而倒下。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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