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律师举办完全公益性质的律师学院,专门对中国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免费的专业培训,这在国内尚无先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将能极大推动中国刑事辩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并能有效推动国家法治进步。
请求贵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湖南公益律师学院颁发筹设批准书。
特此报告,请求在三十日内批准为盼!
申请人:杨金柱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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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12月在长沙举行
经过李茂林主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任批准,由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独家承办的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2011年12月18日--23日在长沙举行。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授课教师及课程安排
1、12月18日(星期日)
开幕式及合影:上午8时0分至8时25分
授课教师:韩嘉毅 授课内容:法庭质证技巧(8时30分至10时30分)
茶歇:10时30分至10时45分
点评:杨金柱(10时45分至11时5分)
互动:11时5分至11时50分
下午授课教师:许兰亭 授课内容:无罪还是罪轻辩护(14时30分至16时30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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