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缺少综合情况或综合情况篇幅过小。人们要了解一个地方的情况,或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基本方法通常是由综合到专项,从一般到具体。因此,许多百科全书都采用概述文章加条目的内容结构方法,在各门类知识选题(条目)的前面,安排一篇数千字乃至数万字的概述文章,高度概括本门类的知识及相关情况,并对本门类的条目起统帅作用。地方志也一样。许多志书开篇就是“概述”或“总述”(篇幅从五六千字至两三万字不等),高屋建瓴地概括说明地方或行业的基本情况,让读者对志书记述范围、对象的一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后才进行具体的分门别类的记述。年鉴的内容依其具体作用为标准,一般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综合情况,如许多年鉴中的“概况”、“概貌”或“总述”;二是动态信息,即分门别类记述的年度大事要闻,如地方综合性年鉴中的政治、法制、经济、产业、文化等,地方专业(行业)性年鉴中的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综合管理,等等。三是附属资料,包括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统计资料、法规文件、大事记、书目文摘、附录等便览性、参考性资料;四是检索系统,一般由书前的分类目录和书后的主题索引构成。上述四个部分内容是年鉴框架的四大支柱,缺一不可。这四个部分的构成比例,不同的年鉴往往会有不同的方案,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强求一致,但应当可以有合理化的建议。前几年,我为了写作《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一书,曾对国内外30种较有影响的年鉴作过统计分析,这30种年鉴4个部分的平均值是:综合情况占7%,动态信息占56%,附属资料占29%,检索系统占8%。我想,这样的结构比例是较为合理的,值得大家重视。但不少地方年鉴的编纂者似乎对此不以为然,导致这四大支柱并不牢靠,有残缺的,也有撑不起来的。常见的突出问题是缺少综合情况或综合情况篇幅太小。我曾见到两三种由地方志部门创办的省级年鉴始终没有综合情况,而他们编纂的地方志开头都有篇幅不小的概述文章,这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至于综合情况篇幅过小,更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多数省级年鉴综合情况的篇幅只占全书总篇幅的3%~4%,离7%的理想指标尚有差距。
综合情况编辑的基本要求是“概而全”。“概”就是高屋建瓴,宏观概括;“全”就是对应领域年度基本情况和相关基础信息没有大的遗漏。综合情况选题选材宜粗不宜细,讲究综合性而不能太具体。所收入的条目应以基础性、综合性条目为主,单一记事条目不宜过多地收入综合情况部类。但这些基本要求在不少省级年鉴中尚未能得到很好地贯彻,造成该进入综合情况的选题未进入综合情况,而不该进入综合情况的选题大量充斥其中。
其二,动态信息某些部类内容界定和栏目设置不规范。例如,不少省级年鉴“社会生活”部类的内容界定和分目设置就值得商榷。“社会生活”,一曰“社会”,一曰“生活”。“社会”和“生活”之间本来应加一个中圆点,少数年鉴加了,多数年鉴没有加;加与不加,其实都得反映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社会,自然要反映社会状况、社会现象、社会阶层、社会团体、社会信仰、社会问题、社会灾难,等等。社会由人组成,社会是人的社会,没有人无所谓社会;社会的细胞是家庭,家庭以婚姻为基础。因此,反映社会首先要反映婚姻、家庭;其次要反映不同的人群,包括妇女、儿童、青年、老年,以及特殊的群体——农民工、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等。还应涉及与人有关的两个基本主题——民族和宗教。反映人民生活,自然要反映城镇居民生活和农村居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民生活。现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彻底打破,对人民生活这样一分为二地进行反映,仍有其合理性。此外,还应当反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价、住宅、社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等。在我看来,地方综合性年鉴的“社会生活”部类,至少应设这样一些分目:婚姻·家庭、妇女·儿童、青年、老年、残疾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民族、宗教、民间组织、城镇居民生活、农村居民生活、物价、住宅、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灾难事故、救灾救济、殡葬,等等。没有这样20多个分目,很难全面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一些省级年鉴“社会生活”部类的内容却十分单薄,常见的分目只有民政工作、民族事务、宗教事务、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物价工作等五六个。不但内容不全面,而且多数分目文不对题,即对应不了“社会生活”的大主题。我们知道,“民族”和“民族事务”、“宗教”和“宗教事务”,“物价”和“物价工作”,都是不同的概念,它们虽有内在联系,但内容侧重点完全不同。“民族”的内容应当包括民族概况、民族关系、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等等;而“民族事务”一般主要指民族工作,内涵比“民族”窄很多。“宗教”和“宗教事务”、“物价”和“物价工作”也有类似的区别。民政工作、民族事务、宗教事务、计划生育、物价工作等,就其工作范围和对象来讲,无疑具有社会性,但从本质上看,都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归入政治部类或经济部类。如果因为这些工作事务具有社会性就收入“社会生活”部类,那么将会收不胜收。因为我们党的全部工作以及整个政府工作,都是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你能将其全部归入“社会生活”吗?显然不能。“社会生活”部类的内容界定应当以人为本,以反映构成当今社会的不同人群的生存状况为主要内容,尤其应对社会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少数民族等给予更多的关注,充分反映他们生存状况,包括他们政治、经济地位的提高、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自然也包括他们当中许多人目前的真实处境,面临的许多困苦和无奈,等等。年鉴既然是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年鉴中的“社会生活”部类就应当能够透视出各种不同人群的基本情况和他们的生存状况。反映不同人群的基本情况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生活”的内容重点,或者说是核心内容,任何年鉴都不应有太大的疏漏。遗憾的是,我们许多年鉴还做不到这一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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